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及RCEP第二次部长级会议在印尼举行
日期: 1 9 月,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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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22日,第22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第26次东盟—中日韩(10+3)经贸部长会议、第11次东亚峰会国家(EAS)经贸部长会议等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二次部长级会议在印尼三宝垄举行。
10+1经贸部长会议认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在双方领导人引领下成果丰硕,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相互投资活跃。双方一致同意,将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扩大贸易投资规模,加快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积极拓展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会议达成《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合作倡议》,通过《中国—东盟自贸区实施情况及3.0版谈判进展报告》,并正式确认2024年共同举办中国—东盟投资法律交流研讨会。
10+3经贸部长会议认为,10+3合作作为东亚区域最成熟的机制之一,长期以来为东亚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方表示将继续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好10+3经济合作工作计划,持续释放RCEP等自贸安排红利,研究举办10+3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大会,共同推动地区经济复苏发展。会议通过增补修订后的《10+3经济合作工作计划(2023-2024)》。
在EAS经贸部长会议上,各方就全球和区域经济形势、世贸组织改革、保持贸易投资开放等交换了意见。
RCEP第二次部长级会议高度肯定2023年6月2日RCEP对15个成员国生效实施的重要意义,认为协定的持续深入实施将为域内企业发展创造更多机遇,有力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地区和全球贸易投资增长注入强大动力。会议各方承诺高水平履行RCEP义务,加快完成关税税则转版工作,确保降税顺畅到位。会议通过RCEP秘书机构的职责范围和筹资安排,推动其于2024年1月1日前开始运作。会议指示RCEP联合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机制性开展工作,确保协定透明、顺利、有效实施。会议重申RCEP是开放、包容的协定,鼓励各方继续讨论并及时达成新成员加入程序;重申开展RCEP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性,期待通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助力各方更好享受协定政策红利。
来源:中国驻东盟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