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疫情背景下的中新“一带一路”合作
日期: 5 6 月, 2020
“共同抗疫”栏目特别策划推出的《聚焦疫情背景下的“一带一路”建设》系列专题访谈,自首期发布以来受到各界关注和好评。面对疫情特殊背景下的国际环境,企业应如何在携手开拓第三方市场合作方面发挥主体作用,金融法律服务又将如何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在新各界代表纷纷发声。“一带一路”建设系列专题第二期,我们特别邀请到了新加坡盛裕集团国际业务总裁张永昌先生、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任冬艳女士、新加坡大华银行集团国际管理董事总经理张志坚先生,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新加坡艾伦格禧律所中国业务部争议解决主任冯璞女士,共同探讨后疫情时期“一带一路”合作领域中的新实践。敬请关注。
(一)目前,疫情还在全球蔓延,两国企业携手开拓第三方市场合作面临哪些风险和挑战?企业如何发挥主体作用?
新加坡盛裕集团国际业务总裁张永昌:
盛裕控股集团总部位于新加坡,提供城市设计咨询服务,业务遍及全球,包括东南亚(SEA)和中国。近年来,随着中国开始实施“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已与东南亚、非洲和南亚的许多中国国有企业合作。作为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我们参与了“一带一路”项目的各个阶段。作为一家新加坡公司,我们具有独特的优势。我们了解中国和国际文化,我们在新加坡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受到广泛认可。“一带一路”项目是我们东南亚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东南亚部分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一带一路”倡议恰好极大地推动了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鉴于此类项目需要大量资金,很重要的一点是,东南亚国家应选择与其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关键项目进行开发。随着“一带一路”项目的完成,东南亚地区必将从中受益,因为良好的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短期内,我们需要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因为我们要重新开始在东南亚的项目。尽可能保持一个安全的环境将至关重要。这可能包括工作场所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距离措施。我们可能会减少现场办公人员的数量,并接受工作进度放缓的现实。我们必须确保工作场所的膳宿设计能防止疾病的传播。所有这些都将增加项目的成本,延缓项目进程。但这是我们必须接受的新常态。
从长远来看,我们还必须考虑项目的财务可行性。早在新冠肺炎爆发之前,人们就已经对各国在开发这些项目时可能不得不承担的高额债务感到担忧。发生新冠疫情,这种担忧将加剧。在对新冠疫情做出响应并支持其经济复苏之后,大多数政府将出现更严重的预算赤字。国内生产总值和政府收入也将下降。私有基础设施开发商也将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
(二)新加坡是重要的金融区域中心,中新两国金融机构在为“一带一路”合作提供融资便利上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任冬艳:
未来随着中新双方合作交流的不断深入,中资金融机构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一是在“一带一路”合作上,中新两国在经济架构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蕴藏着丰富的合作机会。二是面向东盟经济合作机遇。随着两国政府间合作项目不断深化升级,尤其是中新(重庆)项目下“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建设,将使得中新企业有机会形成合作范式,辐射东南亚市场,形成第三方合作。三是本地金融市场和人民币国际化机遇。新加坡金融行业的转型蓝图中有很多机遇和中资银行的发展是可以很好契合的,新加坡一直是中国以外最大的离岸人民币市场,金融监管局也在积极研究与中国债券市场的联通模式,将会给两国的银行和企业带来更多的双赢机遇。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一直非常重视海外分行的发展,得益于总行的大力支持和本地良好的营商环境,近几年新加坡分行的业务取得了健康、快速、稳健的发展。按照新金融发展理念,下一步,建行在本地的发展会更加注重搭建跨境金融合作平台,会更加注重利用科技解决金融服务难题,会更加注重利用自身的业务优势服务于本地和周边市场。比如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服务力度,为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的铁路、港口、航空、交通物流、能源、信息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及服务;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对贸易融资业务的支持力度,帮助产业链和供应链恢复和重建;我们会利用建行在科技方面的优势,提升在本地的产品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等。
新加坡大华银行集团国际管理董事总经理张志坚:
大华银行有超过80年的区域经验和广泛网络,凭借区域覆盖、对东盟的了解以及在中国设立策略性经营网点,能够积极助力中国和东盟市场的联动。针对企业“走出去”时,主要关心的问题比如如何更好地设计投资架构、建立本地关系、利用各国的优势及优惠政策来提高海外投资的整体经济效益,大华银行集团与2011年成立了外国直接投资咨询部(FDI)。FDI的日常工作是连接政府部门、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以及银行区域内的客户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在该地区投资的外国公司提供超越传统银行业务的支持。目前,大华银行集团共在1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外国直接投资咨询团队,遍布亚洲包括中国、印度、日本和东盟主要地区。通过协调由政府投资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提供商组成的当地生态系统和多边合作,我们已经为2500多家公司的投资提供了便利。为了更主动对接中企日益增长的实际需要和长期战略,FDI还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越南这些热点国家特别成立了中国业务部,助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进军东盟市场,当地的金融支持和货币市场实时动态对于他们的业务发展十分重要。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企业海外投资平台,大华银行作为扎根新加坡的本地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对接区域资本市场的能力,包括银团贷款、债券和股权投资等,协助企业接触到更多元的投资者、融资来源和与实际需要匹配的不同币种,同时也提供人民币对马币、泰铢、印尼盾的小币种直盘交易服务,为企业提供人民币对小币种直接结算的便利,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汇率结算的相关风险。在这方面,加强投资者对区域市场、外汇、监管政策的了解很关键,而建立一个由相关政府、银行、机构投资者组成的生态系统和信息交换平台,加强各方对企业背景、业务需求、投资者关注点以及区域不同情况的认识会更有效地提供市场和金融连接
(三)作为中新两国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代表机构,贸仲、艾伦格禧律所对两国企业疫情期间更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什么建议?可以提供哪些法律保障服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
我们对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总体建议有四个方面:
第一,客观评估交易或项目进展,在合理范畴内协商履约,维护长期商业关系。尤其是建设工程、海外投资等长期项目,更宜理性善意地共计长久,谋求双赢。因此,在知悉新冠疫情造成履约障碍后,企业应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并采取合理减损措施,同时尽力克服履约困难,协商寻求替代履约方式,尽可能维护合作关系,完成项目进行。
第二,根据需求选择适合的争议解决体系和方式。企业有必要充分评判交易或项目的具体性质和需求,据此选择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或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方式,并合理详尽约定争议解决机构、适用法律和规则、语言等细节。一旦争议不可避免发生,即能快速明确救济途径,有理有据、态度友好地推进争议解决。
第三,详尽检视、梳理、保存包括合同约定、法律规范和事实证据等在内的争议解决依据。一旦争议发生,要依靠专业法律团队,对于合同约定与适用法律进行深入研究,在确定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索赔计划或应对方案。尤其是着重研判可能适用的外国法律、国际公约等,明确在不同域外法背景下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注意收集和固定事实证据,才能在争议解决和裁判过程中还原交易的初始意图和真正样貌,合理保护双方权益。
第四,密切关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即时政策措施,及时利用政策便利消减法律风险。目前,各国家和地区多为应对疫情发布系列管控措施和鼓励经济运行的政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应密切关注最新动态,提前规避管控、消减违约风险的同时,充分利用政策便利,预先做好复产复工的各项资源准备。
新加坡艾伦格禧律所中国业务部争议解决主任冯璞:
近年来,新加坡法已越来越受欢迎,是亚洲跨境交易中第二个最常用的准据法。新加坡采纳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示范法”),“示范法”为跨境破产处理设定了共同的基准程序。新加坡法院承认外国破产程序,为协助外国破产程序提供法律救济。疫情过后,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国际破产问题可能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艾伦格禧能够在事前和事后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就中新两国企业在新加坡及第三方市场的商业利益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和投资建议,尤其是“一带一路”中涉及东南亚和亚洲地区的事务。艾伦格禧成立于1902年,目前是新加坡和东南亚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我们在反垄断和竞争、银行和金融、企业和并购、项目和能源以及房地产和建筑领域和争议解决领域排名第一。我们拥有新加坡最大的资本市场/公司融资和商业房地产部门,参与几乎所有新加坡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的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项目及增发新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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